你戰戰兢兢地從藥頭手中拿了些許大麻,急奔回到你那狹小的學生套房,想要獨身一人品嚐這奇異的滋味。在吸了一口大麻後,你會感到周遭空間變異及輕微的扭曲。接著,你抽了一支菸,你會漸漸地發覺到一些你平常根本不會特別注意的事,比如你夾菸的手勢和耳邊蒼蠅的震翅聲。一切皆變得如此清晰。而後你放了一張搖滾樂專輯──那種輕柔卻不甜美的音樂。你聽著,那音樂似乎與往常有些許差異,但你說不出那差異是怎樣一回事。最後,你想要讓全身放鬆、癱軟,直到整個人陷塌入迷幻異境。窗口外天邊的晚霞、無聊的瑣事、平常煩悶的壓力,你都將其拋至腦後,只有你自己,與宇宙萬物融為一體。這或許便是所謂的至福。
(一個吸食大麻者的自述。地點:台中市\時間:2012年5月25號\人物:X)
我在大學時期曾經用過一次LSD,那是我碰過效果最強的藥物。那時周遭一切都很夢幻,宛如做夢一般,充滿了不真實的感覺。而那藥效過了整整三天才退。從那次以後,我再也不敢碰了,因為我擔心一上癮就會變成廢人。
〈一個用過LSD者的自述。地點:台中市\時間:2012年12月25日\人物:Y〉
反文化意指對所有既定的主流文化的拒絕或挑戰,並提出與主流文化對立的價值觀。諸如垮世代、嬉皮、龐克,甚至激進一點的團體,如日本赤軍〈Japanese Red Army〉、地下氣象人〈Weather Underground Organization〉、黑豹黨〈Black Panther Party〉…等皆是較富代表性的例子。反文化,這個詞彙在某些人眼裡代表著墮落或異端,而在另一些人眼裡則是希望和拯救。由此可見反文化在世人眼中的兩極性了。關於反文化的論述族繁不及備載,我便不再多述。先提提在五、六十年代的各個國家的情況。當時,二次大戰才剛結束,無論是學院內或學院外逐漸產生騷動。二戰可以說是一場反法西斯的戰爭,而在戰爭結束後,諸國逐漸分化了共產主義陣營與資本主義陣營兩大派系。有些國家堅決反共,另一些國家的部份人士則是選擇發動無產階級革命。後者以亞洲及中南美洲最為明顯,如眾人熟知的切格瓦拉就是當時極具代表性的革命英雄。總而言之,那個時代就是左翼與右翼的抗爭。我將在下文列舉兩個國家作為例子。
以戰後重新建立的法國來說,以沙特〈Jean-Paul Sartre〉為首的存在主義開始蔓延、流行,深植在各個年輕人心靈中,並在戴高樂〈de Gaulle〉總統統治時間爆發了空前絕後的全國性罷課、罷工潮,以各種手段使執政過久的戴高樂下台,改變整個法國。史稱五月風暴。學生與工人們研究馬克思主義與存在主義的書籍,喊著:「消費社會不得好死,異化社會不得好死,我們要一個新的獨創的世界,我們拒絕一個用無聊致死的危險去換取免於飢餓的世界。」、「禁止說禁止。」等口號,紛紛走上街頭。不單是工人與學生,就連知識分子以及知名法國新浪潮導演如高達〈Jean-Luc Godard〉、楚浮〈François Truffaut〉等人也自發性地捲入這場風暴。雖然五月風暴在短短幾個月內就結束了,但對法國政局卻有著深遠影響。不久後,戴高樂也真的下台了。而這場風暴,無論是對研究西方馬克思主義或者反文化運動的人來說都有著極為珍貴的價值。
至於美國方面的歷史背景,我們可以從越戰爆發、反戰運動、女權運動、非裔人民人權運動、民謠音樂盛行等方面談起。越戰爆發於西元1959年,主要是美國政府為了防範共產主義蔓延而對越共宣戰。在為數眾多的美國軍人異死他鄉後,許多美國人民開始懷疑這場戰爭的意義及正當性,於是以燒掉徵兵卡、街頭示威等方式反抗美國政府。而在此時,各種反抗中產階級價值觀的運動也為之蔓延,女權、非裔人權等思想在年輕人的腦海裡生根。有女性以焚燒胸罩以抗議父權社會對女人的壓迫;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與麥爾坎‧X〈Malcolm X〉等人分別用和平或暴力抗爭的方法攻擊白人至上主義,爭取非裔人民的平等。其中,武裝組織黑豹黨也開始興起。與此同時,倡導愛與和平的嬉皮士以及宣稱將戰爭帶回美國的地下氣象人也浮出抬面。無論是以和平為手段或者以暴力攻擊為主軸,他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改變世界。而民謠的興起也是個重要的一環,以巴布‧迪倫〈Bob Dylan〉為首的抗議及反叛歌曲揭露了當代世界的本質,深受年輕人的喜愛,深深改變了為數不少人的思維模式。他們學會獨立思考,並開始懂得以不同的角度批判這個扭曲的世界。而這也可以說是嬉皮運動的其中一個搖籃。
「在六十年代那些摻水較多的神話裡,其中一個就是關於反文化的神話。這個神話要我們相信那個年代的青年一枝獨秀。青年們掌握了拒絕的武器,正在設計一個嶄新的社會──這個社會將不是充斥競爭的,將是反物質主義的,並且充盈著一種共同感,當然還有愛……他們天真。他們純潔。他們與眾不同。那個年代,就是他們才體現著變化……這種宣傳還在不斷進行。」 (彼得‧哈密爾,紐約時報書評)
如果要談嬉皮運動,不得不從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談起。垮世代是二戰後一個由一群美國作家們鬆散結集的團體,於五十年代左右嶄露頭角。他們由咆勃爵士樂(Be-bop jazz)得到啟發;為美國少數民族的文化所吸引;追尋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的教誨:「如果眾妙之門滌淨,萬物還得本性:即是無窮無限。」,並迷戀於神祕主義、非法藥物、犯罪……甚至殺人等,不為當時美國社會所容忍的各式思想或行為(尤其以中產階級為甚),過著放蕩不羈的生活。寫作上則是不受傳統文學體裁拘束,勇於嘗試各種實驗性、新穎的手法寫遍前人不願探究的世界,在字裡行間帶著強烈的節拍,營造出一個全新的文學景象。代表人物為威廉‧布洛斯(William Burroughs)、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及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
不單是垮世代的精神啟發了諸多後世的搖滾樂手,甚至連作家本人都常在各式各樣的搖滾場景中出沒。其中,有的垮世代作家成為一些搖滾樂手的良師益友,更與其合作、上台、錄製專輯。承襲垮世代最直接影響的則是六十年代的嬉皮世代。由肯‧凱西(Ken Kesey)(著有小說《飛躍杜鵑窩》,提倡藥物實驗)作為垮世代與嬉皮世代的分水嶺,以迷幻藥鍵結了兩者。前者憤怒說「不」,背對這個
他們認為是沒救的世界;後者相信透過愛、和平與化學物可以改變世界,使其更加美好。雖有分別,但他們的主要精神是皆是追尋──追尋各種奇異的經驗。而大麻和迷幻藥替這追尋的旅行打開了扇窗,促使一段朝向內心宇宙的旅程。
什麼是嬉皮呢?這無法在寥寥幾句中道個明白。簡而言之,嬉皮就是對當時中產階級價值觀與權威的反叛與抗爭,提倡愛與和平、反戰、性解放、使用藥物、回歸自然,並過著一種流浪或者公社式生活的一群人。約在六、七十年代活躍於西方諸國,甚至對某些東方國家〈如日本〉也有著強烈的影響。嬉皮們以藥物或者靈修等方法改變自己的心靈,且對東方哲學與宗教懷有濃烈的興趣,渴望追尋不同以往的、非傳統的世界,自稱為花的孩子。關於花的孩子這名號的源頭可以追朔至垮世代詩人艾倫‧金斯堡的口號「花的力量」(Flower power)。「花的力量」為反越南戰爭的一個象徵,希望用和平的方式反戰。行動上則是穿著色彩鮮豔的衣服,頭戴鮮花,將鮮花發送給一般市民。以上所述,便是嬉皮給社會大眾及後世人們的粗淺印象。
關於藥物文化,或許不少人會疑惑,為什麼搖滾或反文化運動幾乎都會跟藥物扯上關係呢?最早的藥物使用或許可以追朔到十九世紀法國藝術家們的行為上(如波特萊爾等知名詩人、作家、藝術家中有許多人皆為嗜食鴉片者),而如德國心理學家佛洛依德更將古柯鹼視為醫療用途上的良藥。可以這麼說吧!幾乎所有的藥物當初皆是為了醫療所需,不過有些人發現了它們的『副作用』罷了。
現在來談談在六十年代最為風行的LSD,也就是迷幻藥。這源自於一名瑞士化學家艾伯特·霍夫曼(Albert Hofmann)在一次實驗中無異間皮膚吸收了微量的LSD而感到奇異的體驗。到了1966年,他開始把這種藥免費推廣給有興趣的同事。他們當時相信這對心理治療有極大的幫助,並開始廣泛研究。後來,有一部分的心理學家,如哈佛大學的提莫西·李瑞(Timothy Leary)博士深信這能對心靈成長有益,於是將此藥物介紹給社會大眾(最主要是嬉皮)。這些博士雖然被學術圈掃地出門,但卻成為嬉皮們的精神導師。
由此可知,一開始LSD的應用是在於心靈成長方面,也就是靈修。那個年代的西方年輕人對於中國或印度等東方文化有濃厚的興趣,不但參加禪修、打坐,更有不少人前往印度修行。而LSD則是為他們敞開了一個簡單的捷徑。仔細想想,只要服用微量的LSD便能獲得可能需要歷經多時的靈修才能感受到的宗教體驗(諸如感受到上帝的存在),是多麼吸引人啊?這也是它風行一時的主要原因。
無論是心靈成長、政治性的反叛或者純粹的享樂主義,藥物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有許多人相信各式各樣的迷幻藥(如大麻、LSD)、興奮劑(如安非他命、古柯鹼)、神經抑制劑(如海洛因)能帶領他們看到一個與枯燥乏味的現實世界截然不同的景觀。我們可以從法國象徵主義詩人韓波(Arthur Rimbaud)的詩歌及書信中讀到,詩人在幻覺以及混亂的狀態中才能洞悉世間的本質,甚至成為通靈者。在西方世界裡,有不少藝術家或反叛者延續著這個精神與思想,我認為這亦可稱是藥物風行的主因之一(對這位叛逆詩人有興趣者可參考《韓波詩文集》,莫渝譯)。
下文中,我將一一列舉數個在迷幻搖滾中具代表性的樂團或是在嬉皮運動中重要的場景,願能使讀者們對此有更深的認識。
‧英國
1.披頭四(The Beatles)
披頭四可說是連對搖滾樂都不熟悉的人也會認識的大團,起碼幾乎每個人都聽過《Hey Jude》、《Let It Be》、《Yesterday》…等名曲。一般而言,將其分類為迷幻搖滾是有些牽強,因為他們的曲風一直有所變化,從早期的《I Wanna Hold Your Hand》、《Please Please Me》中傳達的男歡女愛的流行歌曲,到中期充滿實驗性與創新精神的專輯(以白碟《White Album》為最重要的代表作),最後則是回歸簡單樸實的曲風。但有一段時間,披頭四成員非但前往印度學習靈修,更發行了幾張迷幻搖滾大碟。其中最富代表性的那便是《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與《Magical Mystery Tour》。
這兩張專輯可以說是披頭四於那時期最重要的作品。其中的歌曲有很多是在迷幻藥的影響下寫就的,包含了嬉皮精神與印度靈修中所獲得的啟示,便是宇宙萬物皆為一體。此外,他們也在歌詞中隱晦地暗示用藥後的感受。如《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可能就在暗示LSD。下文中將描述《A Day In The Life》與《I Am The Walrus》的部分歌詞作為例證。
《A Day In The Life》的歌詞可以說是以類似蒙太奇的拼貼手法將諸多毫無關連的場景結合在一首歌內。第一段描寫敘述者在一則報紙新聞上讀到了一個意外且悲劇的車禍;第二段描寫敘述者觀賞了一部英國軍隊贏得戰爭的電影;第三段則像是偏離歌曲的單純敘事,使得其變得有些難解;最後一段描寫敘述者在報紙新聞上讀到皇家阿爾伯特音樂廳〈Royal Albert Hall〉底下發現了無數的坑洞。雖是一堆無關場景的拼貼,但卻在其中傳達一種冷漠、抽離的感覺。好似一切皆與『我』無關,『我』對此沒有任何感覺,致使連該笑還是該哭泣都分不清。至於在曲子方面,一開始是以輕柔的管弦樂與唱腔緩緩奏出,使聽者有一種放鬆的感覺,但在中段轉為令人不安的吵雜管弦樂齊聲而出,接著在第三段又轉換為一種輕快的唱法,且慢慢回歸為開始時那輕柔的感覺,不過緊接而來的是比先前更吵雜不安的管弦樂演奏,最終在重壓鍵盤的劇烈聲響中作為此曲的終結。
《I Am The Walrus》的歌詞晦澀難懂,融合童話文學典故、東方玄學、超現實主義…等元素,以致此曲的歌詞亦成為一個難解的謎。傳說中,是約翰藍濃〈John Lennon〉在嗑藥之後的恍惚狀態下,耳聞遠方傳來的汽笛聲,而觸發靈感,寫下這首曠世巨作。關於這首歌的歌詞我只提出第一句:「I am he as you are he as you are me and we are all together. 」這句言簡意賅的歌詞中表達出了嬉皮的中心思想──我是他如你是他如你是我,我們皆為一體。更深層而言,可以說是宇宙萬物皆為一體。不單是歌詞迷幻,就連曲子也很特別。如一開始的汽笛聲,以及後面不受理智監控,似依靠潛意識如瀑布般流洩的胡言亂語,在在表現出迷幻藥物對於此曲的啟迪。
2.鮮奶油〈Cream〉
鮮奶油算嬉皮嗎?可能再怎麼降低標準都難以以此稱之,即使他們藥也嗑得很兇。或許鼓手及貝斯手勉強算是,但他們的重要團員──吉他之神艾瑞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絕對不是。他擁有宛若神乎奇技的吉他技法及寫出曠世奇曲的天份,其政治立場卻是屬於保守右派,並曾經在演唱會中表明反對外來移民,卻忘卻他的音樂基礎中的藍調卻是從非裔民族的音樂而來。先撇開其政治立場不談,他們的確寫下了許多偉大的迷幻搖滾歌曲。其中我最推崇的是《White Room》與翻唱自藍調始祖羅伯特‧強森〈Robert Johnson〉的《Crossroads》。
《White Room》為一首很有趣的歌曲。雖然單純,但一到後段那以娃娃效果器(Wah wah pedal)彈出的絕妙吉他獨奏,實在是震撼人心。在我聆聽音樂的經驗中,這應該是自從電吉他與娃娃效果器發明後最動人的一段吉他獨奏之一;《Crossroads》雖是一首翻唱曲,但鮮奶油卻詮釋得充滿自己的特色,非常漂亮,加上吉他之神的獨奏,絕對不遜於原唱者。
可惜的是,鮮奶油在短短幾年內就因內部紛爭而解散了。雖然團員們依舊持續往音樂這條道路前行,但永遠不若鮮奶油時期的黃金組合這般經典。不過,他們的音樂將會流傳下去,影響每世每代的搖滾樂迷。
3.平克‧佛洛依德〈Pink Floyd〉
平克‧佛洛依德怎麼說都不算嬉皮運動的一份子,尤其自從第一張專輯以後逐漸偏向前衛、概念式的音樂。因此我決定談談他們的第一張專輯《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這張專輯的主要作曲作詞人為創始團員席德‧彼瑞特〈Syd Barrett〉。席德是個LSD濫用者,並將其用藥經驗譜入曲中。由他主導的平克‧佛洛依德與其離團後的平克‧佛洛依德無論是在曲風或著歌詞上都有著顯著的差異。
一般來說,席德的歌詞比較幽默逗趣,並對許多荒誕,甚至猥褻的事都懷有強烈的興趣。如下文介紹的這首單曲《Arnold Layne》的歌詞便是描述一個竊衣賊的奇異故事。
「阿諾德萊有個奇異的興趣
就是收集衣服
月亮的光澤洗滌了道路
適合他去找尋
一道牆掛著一個高高的鏡子
扭曲了視線,識破了淡藍色
他挖掘著它
喔!阿諾德萊 這並不是一樣的,需要兩個才能了解 兩個才能了解,兩個才能了解,兩個才能了解
為什麼你看不出來?阿諾德萊,阿諾德萊,阿諾德萊,阿諾德萊
現在他被捕了─屬於一個人的汙穢
他們給他時間
門砰了一聲─鏈子勾住他─他痛恨這個
喔!阿諾德萊 這並不是一樣的,需要兩個才能了解 兩個才能了解,兩個才能了解,兩個才能了解
為什麼你看不出來?
阿諾德萊,阿諾德萊,阿諾德萊,阿諾德萊 請不要再做了」
除此之外,專輯中還有一首長達九分四十秒的演奏曲《Interstellar Overdrive》。這應算是整張專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首曲子。在聆聽的同時,時而抒緩、時而不安,一下緩慢、一下加速,完全如一首即興歌曲。第一次聽的時候可能會感到極為不耐,因為這是首充滿實驗性且嘈雜的曲子。不過在多次聆聽後,我認為讀者們一定能發現它的美好。
可惜的是,席德後來患了嚴重的精神分裂症,很多時候上台演出只是呆滯在台上,重複彈著幾個單音。其他團員對此感到無能為力,不得已將其開除,覓尋新的團員。最終,席德雖然依舊發行了幾張個人專輯,但大多時間足不出戶,靠著唱片版稅維持生計,專注於畫作。而往後的平克‧佛洛依德在羅傑‧瓦特斯〈Roger Waters〉的帶領下走向更為黯黑、深邃的月之暗面與象徵圍繞自我內心的巨牆。不過在《Wish You Were Here》及《The Wall》這兩張專輯中皆有提到席德,這就是所謂的情義相挺吧。
‧美國舊金山
說到嬉皮們最大的集結地,一定要提到舊金山。那裡不單是死之華〈Grateful Dead〉或傑佛遜飛船〈Jefferson Airplane〉等重要迷幻搖滾樂團的發源地(而且他們真的是嬉皮),且許多嬉皮都在這位於美國西岸的城市生活、紮根。時至今日,舊金山的嬉皮文化或街景依舊是令遊客們流連忘返的觀光勝地。如果我們說舊金山就是嬉皮的象徵,那應該也不為過。舊金山由於是屬於嬉皮的地盤,故也順勢出產了為數眾多的迷幻搖滾樂團,我將在下文中簡單介紹兩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
1. 死之華〈Grateful Dead〉
死之華於1964年組成,開啟了迷幻搖滾的先河。死之華的音樂大多是以頌揚藥物(如LSD)為主,更常常在嗑藥後上台即興數十分鐘甚至好幾個小時。在現今這個社會,一般人聽到藥物通常是聯想到絕望、悲劇、生命的困頓,但死之華的音樂中卻絲毫不見這影子。藥物帶給他們的是單純的歡愉以及對生命的熱愛,並充滿愛和希望。死之華可說是嬉皮世代的同義詞。
死之華起先為垮世代作家肯‧凱西所創立的團體Merry Pranksters中的一份子,熱愛大麻與LSD。後來,死之華甚至將這種精神發揚光大,在每一次巡迴演出時總是攜帶著大量的LSD,供台下的樂迷一起享受。從此之後,有許多樂迷受到他們的感召,也開始成為藥物愛用者,且如一群宗教的狂熱信徒一般,陪著死之華一同到各個地方巡迴演出。
最後來提提死之華的音樂。他們的音樂中最偉大的部份通常不是在錄音室裡完成的,而是在舞台上的即興演出。死之華的即興堪稱一絕。首先,每位樂手都有著豐富的音樂底子(即使死之華的團員更迭頻繁),接著在藥物的觸發下,他們的即興常展現出一種自由、不受拘束的風格。你簡直很難確切分辨出死之華的音樂究竟算什麼曲風,因為他們的音樂包羅萬象,任何可能性都富含在其中。這樣的音樂百花齊放、炫目至極,就如同一群穿著鮮豔衣服的嬉皮在你眼前盤旋、起舞。
2. 傑佛遜飛船〈Jefferson Airplane〉
舊金山另一個重要的迷幻搖滾樂團便是傑佛遜飛船。他們曾在舊金山金門大橋與眾多樂團舉辦了一場名為Human Be-In的演唱會,傳達和平、愛、鮮花、非暴力等訴求,正式為愛之夏(Summer Of Love)掀開了序幕。他們是最早為美國人熟知的迷幻搖滾樂團,同時也是一個時代的表徵。傑佛遜飛船不僅在商業上獲得成功,同時他們的影響力也遍佈全國,使嬉皮、反文化者以及癮君子的數量驟增。
傑佛遜飛船的樂隊編制與他團大異其趣的部份是他們為雙主唱,這使得他們的音樂有著更豐富的變化,加上特別的樂器演奏,迷幻的鋪陳,令傑佛遜飛船在搖滾史上留下不容忽視的地位。歌詞方面則是完全的嬉皮精神,歌頌愛與和平及藥物。列舉兩首歌《Somebody To Love》與《White Rabbit》為例子。前者傳達了在這個充滿謊言與紛爭的世界中理應找個人來愛;後者則是描述在嗑了LSD或者其他迷幻藥物後所看到的幻覺及融合愛莉絲夢遊仙境的故事。以下為《Somebody To Love》的節錄歌詞,頗能傳達當時嬉皮的思想及價值觀。
「當真理變成謊言
且所有的歡樂皆死去
難道你不想要找個人來愛?
難道你不需要找個人來愛?
難道你不希望找個人來愛?
你最好找個人來愛」
傑佛遜飛船的音樂當然不只如此,也包含了政治議題,如《Volunteers》歌詞裡所提到的「Got a revolution∕ Got to revolution」或者「We are volunteers of America」等等,皆表達一種想要改變現狀的欲求。由此可知,他們的音樂是包羅萬象的,雖與死之華有些許差異,但他們的歌曲真的是六十年代最恰當的背景音樂。
‧迷幻搖滾3J
3J指的是吉米‧罕醉克斯〈Jimi Hendrix〉、珍妮絲‧喬普林〈Janis Joplin〉以及門戶〈The Doors〉的主唱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他們皆是在差不多的時期成名,也死於相似的時間。更巧合的是,他們不約而同地死於二十七歲,且都跟藥物有極大的關係。他們在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初期,獨領風騷,轟動全世界,對後世的搖滾樂產生深遠的影響。下文我將一一介紹他們的生平及音樂。
1. 吉米‧罕醉克斯〈Jimi Hendrix〉
吉米‧罕醉克斯可以稱上史上最偉大的吉他手,時常榮登各個音樂雜誌的吉他手排行第一位。吉米為一名左撇子,但卻不用左撇子專用的吉他,而是將一般的吉他倒過來用(琴弦倒過來裝)。他的吉他技巧完全是自學而成,他從藍調、靈魂樂、爵士等曲風的重要演奏者得到啟發,並將回授(feedback)、破音〈distorsion〉、娃娃〈Wah Wah〉等電吉他技巧或效果發揮至爐火純青,使其發揚光大,並曾在伍玆塔克〈Woodstock〉音樂節中用吉他彈奏美國國歌時模擬出機槍聲等戰爭的聲音,以表達反戰訴求。
吉米‧罕醉克斯私底下是一個靦腆怕羞的男孩,但一站在舞台上就變得充滿自信與魅力。在舞台上的他彷彿變成了一名神聖高大的巨人,令底下的觀眾難以忘懷。吉米在演唱會中最震撼人心的一幕便是在一九六七年蒙特瑞音樂節(Monterey Pop Festival)時,用各種方式演奏吉他,包括用牙齒彈、吊在背後彈、騎在胯下彈…等等,在觀眾們目瞪口呆之際,他將吉他擺在地上,親吻它就像是對自己鍾愛的情人,接著在上潑了汽油,放火燃燒它。最後在吉米那把Fender吉他將要燒毀時,他拿了起來,將其砸個粉碎。
據傳吉米崇拜巴布迪倫(Bob Dylan),故將髮型用得與他如出一轍,並翻唱了迪倫的《All Along The Watchtower》。吉米的翻唱不同於巴布迪倫的風格,他將這首曲子詮釋得激烈、迅捷、有力,並加了好幾段漂亮的吉他獨奏,完完全全是吉米自己的味道。除此之外吉米也寫了許多足以流傳百世的歌曲,如表現服用藥物後迷幻感的《Purple Haze》;漂亮地運用娃娃器狂飆的絢麗歌曲《Voodoo Child》;溫柔得令人落淚的《Little Wing》等。
吉米有個心願,就是聚集世界各地的音樂家帶著他們的樂器來到伍玆塔克,在地上坐成一圈,一直彈著、彈著,直到跨越不和諧的階段,找到一種共同的語言。最後在吉米的錄音室裡把這種抽象的世界性語言錄製下來。和平的語言。
不過,這個願望到最終依舊沒有達成。
吉米如同當時許多音樂家一般,同為藥物愛用者。他的一生與藥物都脫離不了關係,就連死亡之際,也是因為服用過多安眠藥與鎮定劑,而被自己的嘔吐物噎死。令人不勝唏噓。
2.珍妮絲‧喬普林〈Janis Joplin〉
珍妮絲‧喬普林為六十年代的女性代表。她撕心裂肺的歌聲、驚世駭俗的言論、放蕩不羈的生活在在使他成為那時備受矚目的焦點。珍妮絲的童年並不快樂。因為她貌不驚人,便成為同齡女孩們嘲弄的對象。故她一生的懷有強烈的自卑感,對自己毫無自信,內向害羞,只有在舞台上才能獲得解放及救贖。
她早期曾加入一個名為Big Brother And The Holding Company 的樂團,在其中擔任主唱。這個樂團發行了一張驚為天人的偉大專輯《Cheap Thrills》,並迅速走紅。不過在樂團聲勢蒸蒸日上之際,珍妮絲卻決定單飛,離開了這個樂團,以個人名義踏上音樂這條路。她的歌聲低沈沙啞,極富情感,具有穿透人心的力量。伴隨著樂隊的演奏,往往使人難以忘懷。
不過,即使她擁有這樣了不起的才華,她依然無法克服從兒時便有的自卑,一直渴望有人愛她。同時她的生活也極其混亂而放蕩。酗酒、嗑藥、與各式各樣的人發生性行為。其實珍妮絲過著如此生活,也不是沒有人警告她這樣會導致毀滅,但她卻認為像她這般醜陋的女人就該如此糟蹋自己。由此一斑,我們便能窺知她內心的傷痛有多深了。在龐克教母佩蒂‧史密斯(Patti Smith)的回憶錄《Just Kids》中有描述珍妮絲曾失魂落魄地問她說自己究竟看起來怎麼樣,佩蒂回答:「妳就像顆珍珠,珍珠般的姑娘。」沒錯,在許多人眼裡,珍妮絲就如同珍珠般溢著動人的光澤。她的言行舉止讓我們崇拜;她的舞台魅力無人能抗拒;她的歌喉使我們感動落淚,即使是她自己最厭惡的外表,我們依然認為很美。她,就是一顆完美無暇的珍珠。
令人深感遺憾的是,珍妮絲最後仍舊因為藥物與酗酒問題而早逝了。她用了短短幾年的時間讓自己的生命發出熾熱且撼人的光,最後如流星般隕落。而在她過世之後,唱片公司發行了珍妮絲最後一張專輯,名為《Pearl》。對於她而言,這應當是最佳的代名詞吧!
3.門戶〈The Doors〉
如果要形容門戶這個樂團,我就先在此引用一句話:「披頭四為流行音樂引進聰明機智,滾石直率坦承地揭露現實生活,但是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和門戶則為搖滾樂提供嚴肅的思考。」門戶不如一般嬉皮般充滿歡樂與笑聲,反而帶來的是深邃的抑鬱。他們可以寫出如《Light My Fire》這類攀登排行榜第一位的暢銷歌曲,也能寫出殘酷、晦澀的《The End》。他們的音樂從來都不是媚俗的,亦不願討好任何人及商業市場,卻也能在商業上大獲成功,這得歸咎於他們那媚惑人心的吸引力及舞台上的如異教儀式般神祕的演出風格。樂手們的精湛技巧和吉姆‧莫里森那充滿詩意的歌詞搭配得天衣無縫,令人讚嘆。
門戶的樂團編制很特別,他們是極少數沒有貝斯手的樂團,但鍵盤手雷‧孟札芮克(Ray Manzerek)不單用右手揮灑出繁複優美的旋律,同時左手也能彈出如貝斯般的低音部。所以即使少了貝斯手,他們的音樂卻不會顯得如少了骨架般空蕩,而是擁有完整且緊密的架構。除了鍵盤手外,其他樂手的表現也很精采,加上靈魂人物──主唱吉姆‧莫里森的歌喉、文采、外貌及充滿性誘惑的氣質,使得他們的音樂歷久不衰。
吉姆‧莫里森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就是他的歌詞。他的歌詞有時富有機智、充滿幽默感,有時則融入了各種文學典故,晦澀有深度,且充斥著哲思與憂鬱的美,就如同一首首絕美的詩篇,如以下所舉的數段歌詞:
「人們變得古怪,當你是名陌生人
面容變得醜陋,當你獨自一人
女人看似放蕩,當你不被需要
道路顯得崎嶇,當你心情低落 」
《People Are Strange》節錄
「你知道白晝毀滅了黑夜
黑夜分裂了白晝
試著奔跑
試著躲藏
不如衝破桎梏,與我到另一邊吧」
《Break On Through》節錄
「白晝如此明亮且充滿痛苦
以你溫柔的雨水圈圍住我
時間過得如此狂亂
我們將會再見面,我們將會再見面」
《The Crystal Ship》節錄
「殺手在黎明前醒來,他穿上他的靴子
在古老畫廊找到一張臉
他順著長廊走下去
他走進妹妹的房間,...接著他
對他弟弟打聲招呼
他順著長廊走下去
接著走到門前...往裏望
『父親』,『是的,兒子』,『我想要殺了你』
『母親...我想要...肏你』」
《The End》節錄
「暴雨中的騎士
暴雨中的騎士
進入這我們出生的房子
進入這拋棄我們的世界
如同一只沒有骨頭的狗
一名獨自一人的演員
暴雨中的騎士」
《Rider On The Storm》節錄
吉姆‧莫里森那豐富的文學素養來自於他那並不快樂的童年生活。身為一個軍人的兒子,吉姆時常隨著父親搬遷到各個不同的地方,所以總是使其有一種與周遭環境格格不入的感受,所以他將自己的心思完全投入在圖書館內的文學、哲學書籍上,諸如尼采、卡夫卡、韓波、波特萊爾、威廉‧布萊克等皆是他心儀的偶像,並將那些文學家或哲學家的句子抄錄在他的筆記本上,且在青少年時便開始嘗試寫作,直到至加州就讀電影學院後,就漸漸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夥伴,門戶就此成型。
他們開始在許多俱樂部駐唱,直到在某一次演出融入佛洛依德精神分析與古希臘悲劇《伊底帕斯》的《The End》之時,因著唱到那句可稱作搖滾史上最驚世駭俗的歌詞:「Father, yes son,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I want to...fuck you 」,而被俱樂部老闆趕了出去。沒想到這卻是他門戶成名的契機,有個偉大的搖滾樂製作人注意到他們,並將他們的歌曲錄製成唱片,門戶就此成了舉世皆知的樂團。
吉姆本是個內向害羞的人,但在舞台上卻如此狂放不羈,震撼了舞台下的所有觀眾,頓時成了那個年代許多年輕人仰慕的對象。一個搖滾之神、先知、性感的象徵。不過當樂團愈來愈走紅之際,吉姆也開始做了許多脫序的行為,如時常在演唱會中遲到、侮辱警察,甚至在某一場演唱會掏出自己的生殖器。在在都使得他漸漸被視作一個荒唐的丑角。吉姆的毀滅性性格也愈趨強烈,到最後他再也無法承受成名的諸多壓力,決定離開音樂圈,前往巴黎專心寫作。可惜沒過多久卻在巴黎的住宅的浴缸中猝死,結束了燦爛卻短暫的一生。
吉姆‧莫里森的墳墓葬於巴黎內許多詩人及文學家之中。有段時間,每每到他的忌日,總是有一群仰慕他的歌迷在其墓前吸食大麻,並排出『THE END』的字樣。最後,再次引用吉姆的歌詞以示弔念:「When the music's over ∕Turn out the lights」
‧美國紐約∕地下絲絨(The Velvet Underground)
最後我要介紹的樂團是紐約的地下絲絨。地下絲絨是一組最特立獨行的樂團,與當時的嬉皮精神大相庭境。他們不搞嬉皮及愛與和平那一套,最令他們感興趣的不是嬉皮愛用的大麻、LSD,而是海洛因、安非他命以及各種詭譎晦暗的性虐待儀式。他們不只是反文化,更是排斥當時反文化風潮(嬉皮)的反文化的一群人。他們的代表作有如與性被虐待狂祖師馬索克小說同名的《Venus In Furs》;重現注射海洛因感覺的《Heroin》;描述在紐約街頭等待藥頭的《I'm Waiting For The Man》。
早期樂團的靈魂人物是主唱兼作詞者路‧瑞德〈Lou Reed〉與接受嚴謹古典樂訓練的電中提琴手約翰‧凱爾(John Cale)。因為他倆,地下絲絨的音樂簡直難以入耳、前衛、富創新性,即使在今日聽來,也毫不減低其風采。他們的音樂往往只有幾個簡單卻不和協的和弦及刺耳的電中提琴聲,卻使人印象深刻,加上路詭異且反叛的歌詞,使得地下絲絨成為搖滾史上影響最深遠的兩道暗流之一(另一個是門戶)。
可想而知,他們的音樂在當時幾乎是無人可接受的。不過,卻有個重要的普普藝術家發掘了他們,那就是傳奇人物安迪‧沃荷〈Andy Warhol〉。一個渴望稱霸紐約藝術圈的藝術家會找上這樣怪異的搖滾樂團一點都不奇怪。但一切也可以歸於巧合。本來剛成團的地下絲絨於一個俱樂部演唱,但其音樂及演唱風格馬上令他們被老闆掃地出門,所幸,在那短暫的駐唱時間內,安迪‧沃荷恰巧注意到他們,馬上就認定這就是他要尋找的搖滾樂團。從此之後,地下絲絨成為安迪‧沃荷那一掛,也就是工廠(安迪‧沃荷的工作室名稱)的一員。安迪甚至出資讓他們出了第一張專輯《The Velvet Underground&Nico》,並畫了那張知名的香蕉封面。知名音樂家布萊恩‧伊諾(Brian Eno)如此形容這張專輯:「當時買這張專輯的人並不多,但買下來的人最終都組了自己的搖滾樂團。」安迪‧沃荷也讓地下絲絨參與了其多元藝術展覽──塑膠爆炸不可避免(Exploding Plastic Inevitable),讓觀賞者陷入種恐怖、混亂、黑暗卻也繽紛炫目的夢饜之中。
最後,地下絲絨依舊與安迪‧沃荷分道揚鑣了,且出了更加叛逆的專輯《White Light∕White Heat》,其中的歌曲是在團員們使用安非他命的如即興般的方式錄製下來的,而在那之中有一首偉大的白色噪音歌曲《Sister Ray》。而在這張專輯錄製完不久後,約翰‧凱爾也離開了。於是地下絲絨接下來的兩張專輯便少了那般前衛且實驗性的風格(當然,在那年代,那些歌曲依舊很前衛)。接著地下絲絨便解散了。
路‧瑞德單飛,出了不少偉大的專輯,成為紐約搖滾樂的代言人;約翰‧凱爾成為了不起的專輯製作人,最著名的作品便是佩蒂‧史密斯的《Horses》。他們兩個人各自在搖滾樂圈大放異彩,不過如地下絲絨那般迷人的音樂卻再也回不來了。
‧嬉皮世代的高潮與終結,以及新的世代
如前文所述,嬉皮為垮世代的衍生物,在六十年代大放異彩,遍及了整個西方世界。而嬉皮運動的高峰就是在一九六九年的伍玆塔克音樂節,那是匯集了當代幾乎所有重要樂團與樂手的一個音樂祭,吸引了將近五十萬人湧入。每個人在那裡盡情狂歡、嗑藥、做愛,完完全全地解放了自己的身體與心靈。那個時光,每個人都相信世界將會因此改變,成為更美好的世界,充滿愛與和平與希望。不過就在同一年的冬季,滾石(The Rolling Stones)免費演唱會卻發生了怵目驚心的慘劇──一名觀眾在一片混亂中被滾石樂團雇來的保鏢地獄天使〈Hells Angels〉持刀刺殺,不治身亡。而就在那一刀刺進那男孩肉體的當下,嬉皮世代的美夢便隨之破碎了。
即使嬉皮世代瓦解,搖滾樂依舊沒有停歇,持續朝著更繽紛、多元的時代邁步。諸如以佩蒂‧史密斯〈Patti Smith〉、性手槍(Sex Pistols)等樂團為主的龐克搖滾(Punk);大衛鮑伊〈David Bowie〉、伊吉‧帕普〈Iggy Pop〉(伊吉‧帕普同時也被尊稱為龐克教父)等人所帶領的華麗搖滾〈Glam rock〉;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深紫〈Deep Purple〉等樂團開創的早期重金屬搖滾(Heavy Metal)在在都令樂壇百花爭鳴,有了全新的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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